为“工人歌曲创作组”叫好

日前,笔者在翻阅汤昭智先生赠予的2013年第1期浙江《花港词刊》时,被一篇不足500字的短文——《唱响劳动者自己的歌》所吸引,高兴地阅读了几遍。从心底里为文中所叙的举动发出赞赏并拍案叫好。文中所叙的这一举动就是——杭州市北山街道总工会研究决定:成立杭州北山街道新时期“工人歌曲创作组”。“为工人写歌,为劳动者写歌,让整个社会都来关心、尊重劳动者,成了这个组织的成立宗旨。”创作组从去年成立以来,创作了以关爱农民工子女为主题的《你的孩子上学了吗?》、歌颂最美司机吴斌的《一分十六秒》等一批歌曲,在社会是引起较强烈的反响。可见,“工人歌曲创作组”的成立有其特殊的意义。

可能有人觉得一个街道总工会成立“工人歌曲创作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为此拍案叫好,是否有点小题大做了。笔者建议先读一下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28日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就能理解笔者写这篇文章的初衷。

习总书记说:“ 在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劳动模范始终是我国工人阶级中一个闪光的群体……. 长期以来,广大劳模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卓越的劳动创造、忘我的拼搏奉献,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赞歌,为全国各族人民树立了光辉的学习榜样。”从讲话中,我们体会到党和人民对中国工人阶级、各行各业的广大劳动者是十分尊敬的;对在中国革命各个历史时期所涌现出来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所作出的伟大贡献是铭刻在心的。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使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

遗憾的是,不知从何时起,曾为音乐界重点关注和宣传的重大题材之一的歌唱劳动者的音乐作品越来越少,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也很难听到。不少本身就从生产第一线走出来的词作家、作曲家、歌唱家,好像也忘记了自己的“娘家人”,对创作“歌唱工人阶级、歌唱劳动者”音乐作品的情感已经淡薄了,有的甚至完全遗忘了。笔者以发表歌词作品为主的音乐文学刊物作了一个粗略的统计,以证实笔者所感叹的“遗憾”二字。

据统计:在2013年的《词刊》第1至5期、《上海词刊》第1、2期、《词泊秦淮》第1期、《新歌诗》第1、2期、《词作家》第1至3期、《轻音乐•歌词》第1、2期、《长白山词林》第1至3期、《花港词刊》第1期中,这8种音乐文学刊物,总计发表歌词作品约2600余首,而以“歌唱工人阶级、歌唱劳动者”为题材的歌词作品只有18首,占总数的6.8‰。且这些作品基本出自名不见经传的业余作者之手。难道是上述刊物的编辑们不愿发表此类题材的歌词?笔者认为,恐怕症结还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吧!

无独有偶,在今年4月由上海市总工会主办、有来自全市55个区县局(产业)、94支合唱队参赛的“上海市第七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合唱比赛”中,主要就演唱了《劳动最光荣》和《荣光》两首歌曲。虽说这是两首指定的参赛歌曲,依笔者拙见,可能与近几年来能唱、能赛、好听、动情的此类题材的合唱音乐作品数量太少有关。可喜的是,引起了有关部门关注,在去年8月份,由上海市工人文化宫牵头,将停顿了20多年的“上海工人音乐创作组”重新恢复创作活动,现有业余词、曲作者近20人,并组织这些创作人员到一线企业参观学习、体验生活,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创作《新时期工人组歌》。

虽然说“歌唱工人阶级、歌唱劳动者”题材,可以运用的文学艺术创作手法、宣传载体有很多,然而,歌曲作为广大群众最为喜闻乐见、最为普及的一种形式,它短小精悍、易学易记、易唱易传,是参与者和受众面最为广泛的艺术品种,从宣传角度而言,歌曲也是最为便捷的传播载体之一。笔者认为,充分运用歌曲形式来创作、宣传“歌唱工人阶级、歌唱劳动者”与其它文学艺术类型相比较,能达到事半功倍之效能。因此,它应该是我国乐坛不可忽视的主旋律之一。愿有更多的“工人歌曲创作组”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创作音乐作品,更盼望众多的词作家、作曲家、歌唱家为平凡而伟大的劳动者纵情放歌!